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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自Demopædi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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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口學中所用的一個基本統計單位 1(statistical unit)或是個人 2(individual或person)。人頭 2(head)這一詞語也曾經使用,但是現在基本上不再使用。戶 3(household)120-1和主要膳食的一群個人組成的。過去曾經使用灶 3(hearth)一詞,說明過去一戶的成員經常共用一個爐灶。戶的分類也是因國家不同和調查目的不同而不一樣。最常見的分類是把戶分為兩種類型:私人戶 4(private households)和集體戶 5(collective households)。獨居生活的個人,作為單身戶 6(one-person household)。寄膳宿人 7(boarder)是指與戶中其他成員沒有親屬關係,而且也不是傭人,但經常在這一戶中用膳的人。寄宿人 8(lodger或roomer)則不常在戶中用膳。這兩類人在統計時可以列入戶中,也可以不列在戶中。
- 4. 當個人戶的各個成員是親屬時,則叫作家庭戶(family households)。
- 5. 集體戶可以包括由住在專門設立的機構(如醫院、監獄等)中的人組成的集體戶(institutional households)。它也可以包括住在集體宿舍(120-1*)而不是住在機關中的無親屬關係的人。但是,近來國際通用定義把戶和戶內人口(household population)一詞僅限為私人戶,而其他的人則為不住在戶中的人(persons not living in households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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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一個私人戶(110-4)中住了幾個人,則稱這些人為該戶的成員 1(members of the household),其中有一個人是戶主 2(head of the household)。至於以誰為戶主,則沒有統一標準;有時,戶主可以是主要掙錢人 3(principal earner)。在多數普查表中,有一個項目是戶內各個成員與戶主的關係 4(relationship)(114-3*)。這樣就能夠區分出複合戶 5(composite households 或 complex households)(113-1)的成員。複合戶可以有幾個核心 6(nuclei),其中有一個是基本核心 7(primary nucleus),其餘的為從屬核心 8(secondary nuclei)(112-1)。戶的規模 11(household size)是指戶中的人數。
- 2. householder(householder)一詞,有時也用以表示戶主。戶主(headship)一詞,經常見到,如戶主比(headship ratio),是指按年齡、性別或其他特徵劃分的戶主數與相應類別的人口數之比。
- 6. 核心也叫作姻緣家庭單位(conjugal family unit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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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 1(family)(參閱113-和115-)是與戶不同的另一種單位,必須把家庭同戶(110-3)嚴格區分。家庭主要是根據因結婚、生育或領養而形成或產生的關係所確定的。這些關係都由法律和風俗習慣加以規定。其基本關係是通過婚姻而形成的夫婦關係,以及存在於雙親 2(parents),即父親 3(father)和母親 4(mother)及其子女 5(children),即兒子 6(sons)和女兒 7(daughters)之間的關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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雙親及其子女,有時叫作生物家庭 1(biological family)或核心家庭 1(nuclear family)。兄弟 2(brothers)和姐妹 3(sisters),不分性別,合稱為親兄弟姐妹 4(sibs)或稱同胞兄弟姐妹 4(siblings)。只同母或只同父者,稱作異父(異母)兄弟 5(half-brothers)和異父(異母)姐妹 6(half-sisters)。擴大家庭 7(extended family)是更大的家庭單位,通常由數個核心家庭合成。
- 1. 簡單家庭(simple family)和基本家庭(elementary family)二詞,常為生物學家庭和核心家庭二詞的同義語。在某種限定的意義上,如在生育率分析中,生物學家庭一詞可以是指父母及其親生子女,而不包括領養的子女。
- 7. 複合家庭(composite family)和聯合家庭(joint family)二詞,常為擴大家庭的同義詞。在最一般的意義上,擴大家庭也可以指一個具有親屬關係的集群的全體成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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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同一祖先 2(progenitor或ancestor)經由共同血統 1(descent)形成親屬關係的人,叫作血緣親屬 3(blood relatives)或叫作遺傳親屬 3(genetic relatives)或就稱親屬 3(kin或kinship group)。親屬的親疏程度 4(degree of relationship)一般按照經過幾代可以追溯到共同的祖先來計算。不過實際上有多種不同的計算方法。每一步的基本關係都是子女對父母的子女關係 5(filial relation)(參閱112-6*和112-7*),這種關係同父母身份 6(parenthood)(112-2*),即一對夫婦或一個父親或一個母親對其子女 7(offspring或progeny)的關係正好相反。血緣關係一定要區別於姻親關係 8(relationship by marriage),姻親關係是夫婦當中的一方同另一方親屬之間的關係。
- 7. Progeny(Progeny):這一名詞也可以用來表示同一祖先的所有後代。
- 8. 在某些國家中,有姻親關係的人可以叫作姻親(in-laws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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把家庭 1(family)(參閱112-1)作為人口研究的單位來表示一個戶(110-3)或一戶的一部分時需要給以專門的定義;目的不同,定義也會有所不同。一個統計家庭 1(statistical family) 或普查家庭 1(census family)(113-1);而在另一些國家中,其定義則可能以家庭核心 2(family nucleus)為基礎。所謂家庭核心可以包括一對無子女的夫婦,或一對夫婦和一個或多個未婚子女,或父母一方和二個或多個未婚子女。這些人既可構成普查家庭,也可構成這樣一個家庭的核心。
- 1. 在美國,一個分支家庭(sub-family)是指那些有或沒有18歲以下子女夫婦的家庭或父母有一個或多個18歲以下未婚子女的家庭,他們居住在一戶中與戶主或其配偶有親屬關係,但次家庭不包括戶主及其配偶。在英國,基本家庭單位(primary family unit)的成員包括父母及其子女、父母的親兄弟姐妹和直系長輩。破裂家庭(broken family)是指由於死亡,離婚或遺棄而失去了雙親之一的家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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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人口學文獻中,一代人 1(generation)一詞具有明確的意義。它是指在某一時期內(通常為按日曆計算的一年)出生的一群人。對列或同批人 2(cohort)一詞是指在某一具體時間內經歷了某一事件的一群人。例如,出生隊列就是116—1所說的一代人的同義詞;結婚隊列是指在某一定時期內結婚的一群人等等。在人口學中,一代人 3(generation)一詞也可以象在家譜學中那樣,用來表示具有116—1所指的一群同代人的後代。因此一群移民的子女往往稱作第二代。有時候,考慮一代人只限於沿着一個性別,如男性一代 4(male generation)或父系一代 4(paternal generation)是指男性一代人的兒子;女性一代 5(female generation)或母系一代 5(maternal generation)(713-1)時,就要用到這種區分。
- 2. 隊列分析(cohort analysis)是一種分析資料的方法,研究各隊列的一生經歷,或在其他具體時期中的經歷。為了徵兵的目的,在某一年應當徵召入伍的一群人有時稱之為該期(期)或年班(class)的應徵士兵。在美國,年班一詞也用來表示某年在某學校或某大學完成學習的一群學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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